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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09 22:32 作者:蒋子健 字号:[ ]
 

一、经费保障

本工作室的建设及工作经费由市和学校负责提供。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外出指导及教研、考察、学术交流活动等的开支。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工作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领衔人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

1.有固定的经费投入,名师工作室每年1万元,用于支持名师工作室人员的学习、交流活动。

2.有专项的项目经费,用于奖励名师工作室的技术开发、专业和课程建设等项目成果。

二、奖励措施

1、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取得的成果,按学校相应的奖励办法对照执行。

2、每学年及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3、学校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相应奖励。每学年考核合格者,下一学年发放奖励资金5000元;连续三个学年考核优秀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根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及时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5、在工作周期内所带学员被评为特级教师奖给名师5000元,评上一名省中心教研组成员奖给名师2000元,评上一名联合学院学科带头人奖给名师1500元,评上一名市级名教师奖给名师1500元,评上一名市级学科带头人奖给名师1000元,评上一名市级教学能手奖给名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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