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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通知

来源:编辑:时间:2007-11-02浏览:

通 知

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现将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绩效考核小组

学校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学校岗位绩效考核实施工作的主体是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属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绩效管理,承担对下属人员的工作指导、考评、反馈、激励的工作职责。学校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汇总各个部门的岗位考核和评价信息,对各个部门的日常考核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考核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考核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考核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二、学校党办负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每月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上报中层干部考核情况报表,每学期汇总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实绩记录,形成《中层干部工作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学校管理层。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价,其中德包括:政治表现、群众观念、团结协作、全局意识、道德修养;能包括:决策驾驭、组织协调、思维表达、开拓创新、业务素质;勤包括:勤奋敬业、勇于负责、求真务实;绩包括:完成任务、工作实效、工作特色;廉即廉洁自律。
     三、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支持服务部门的岗位考核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日常考评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依据,每月向人事部门提交所属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考评报表》,每学期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学校人事考核办公室。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价,其中德包括:政治表现、团结协作、全局意识、道德修养;能包括:组织协调、思维表达、开拓创新、业务素质;勤包括:勤奋敬业、勇于负责、求真务实;绩包括:完成任务、工作实效、工作特色。
     四、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由教务处处长,系、院主任负责。在广泛开展听课、评课、学生测评等基础上,对专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师德表现、教书育人水平、科研成果、教学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考评。学期结束前,院、系、教务处要完成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综合评价,提交《教师岗位绩效评价报告》到学校人事考核办公室。对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考评由教务处统一进行。
     五、学校岗位绩效考核小组对各个部门的考核实施日常监督和检查,每月对各个部门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对不符合学校考核制度要求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报告》,并对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有效性验证。
                 
附:各类考核表格
                     
 
徐州电大绩效考核小组
200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