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关键字搜索: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学校文件 计划总结 规章制度 服务指南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徐州开放大学车辆管理规定

来源:未知 作者:校办 时间:2014-09-26 09:36

徐州开放大学车辆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和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调配

(一)学校所有车辆由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各部门用车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办,并将派车申请单送至校办。如公务紧急和事情重大可与校办联系后先行用车,用车后再补填派车申请单。长途用车及使用大客车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短途且人数较少的一般不派车,可以到校办领取公交卡。

(三)校办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用车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调配车辆,并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驾驶员凭校办确认的派车申请单按时出车。

(四)所有车辆严禁私用,严禁参加婚丧嫁娶活动。

(五)所有车辆在执行完公务后必须停放在校园内。车辆因公务在外需停车时,必须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并索取有效停车票据。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车辆全部封存停驶。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校领导用车;

(二)接待上级领导、重要客人等用车 ;

(三)为教学、管理及师生服务用车;

(四)接送南校区上下班教职工用车(大客车);

(五)其它经批准的紧急和特殊公务用车。

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一)车辆的保养、清洁、维修、年审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二)车辆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时,先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驾驶班组织相关人员鉴定后,提出维修意见,不超过500元的维修报校办批准,超过500元的维修需报校领导批准。

(三)同意维修或更换配件的车辆,须填写《政府采购汽车维修定点委托维修单》,并加盖学校公章。驾驶员持“委托维修单”的“承修单位留存联”和“发票附件联”随车送维修单位。

(四)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原则上驾驶员应随车进行监控,要对修理项目和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与车辆报修单中的项目不相符时,应及时核实更正。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修好后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名。

(五)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维修单位必须提供“维修结算单”、“委托维修单发票附件联”和盖有“政府采购汽车维修定点专用章”的发票方可报销。

(六)车辆未经批准,擅自送修和购买配件产生的费用,由送修驾驶员本人承担。

四、车辆油料管理

(一)车辆使用油料本着节约、降耗的原则。

(二)车辆用油统一按照市政府公务用车加油卡进行加油,一车一卡,驾驶员需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违规加油,出差加油以够用为原则。

(三)油卡充值由校办按照实际出车情况实行定额分配。

(四)驾驶员应做好加油登记,每月月底向校办报告一次行驶里程和油耗情况。

五、驾驶员管理

(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及活动,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交通安全法规、业务知识(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二)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按时出勤,坚守岗位。

(三)服从领导,听从调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因有事不能出车,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把所驾驶的车辆钥匙交到校办。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超速驾车、带病驾车和疲劳驾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做出其它妨碍安全的行为。杜绝违章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文明开车,确保安全。

(五)严格执行派车申请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不得擅自外借。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和外借的,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做到车内无杂物,无异味。保持车况良好,不开故障车,加强对车辆的三查 (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发现机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七)夜间值班时须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工作安排。

(八)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鉴定系我方驾驶员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切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办公室。

 

 

 

 

徐州开放大学

2014926

 

 

附件:

徐州开放大学车辆管理规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邮政编码:221000 电话:0516-85722117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7-2014 徐州开放大学
苏ICP备0501627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