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 ||
时间:2020-12-31 10:06 作者:纪检监察 | ||
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市纪委监委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全校各支部、部门要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节前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加强教育提醒,严明纪律要求,以实际行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严明纪律规矩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节日文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严格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部门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并通报曝光;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19951609066,监督举报信箱:xzkdjw@163.com。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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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州开放大学纪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