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徐校防组[2020]27号”文件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为推动我校做好疫情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决定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有序进行,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保卫处牵头的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0年4月22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检查内容 学校校园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学校消防安全;学校用电安全;学校实习实训室、实验室安全;学校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学校食堂燃气等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此次安全大检查坚持各部门、二级学院自查与检查小组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以上六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2、此次安全大检查分为各部门、二级学院自查和检查小组集中检查两个阶段;2020年4月22日至4月 26日,各部门、二级学院对安全问题自查,并做好整改;4月26日至4月 30日检查小组结合六个方面的安全问题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 3、各部门、二级学院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疫情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