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大行发〔2019〕1号
徐州开放大学关于印发
《教学工作量与代课金核算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学工作量核算、代课金计算进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开放大学
2019年1月15日
教学工作量与代课金核算调整方案(试行)
一、课时规定与代课金计算
凡徐州开放大学教职工代课金根据技术职务按两档计算,如下表。
职称 |
正高 |
副高 |
中称 |
初称 |
一档(元/课时) |
35 |
30 |
25 |
20 |
二档(元/课时) |
30 |
25 |
20 |
15 |
1.专职教师每学期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超过540课时。每学期必须完成180课时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为排入课程表的课程教学工作,不计酬金。超过180不超过360课时的部分,按第一档计算酬金;超过360不超过540课时的部分,按照第二档计算酬金;超过540课时以上部分不计酬金。
2.行政人员在工作日兼课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72课时,并按第一档计算代课酬金。如确因教学工作需要超限,须由院部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排课,其超出72课时以外的部分,按第二档计算代课金。非工作日教学工作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90课时。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核算
文经科毕业论文,专科层次按照每篇4课时核算,本科层次按照每篇6课时核算,理工科毕业设计按照每篇6课时核算,答辩按照每位学生1课时核算。每位教师每届指导各类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人。
三、教学工作量核算
(一)高职教育
1.关于实验实训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训原则上安排至课表中。没有安排至课表的,各院部要在实训开始前两周提交授课计划,报教务处审核,最后课时按照实际课时总量的80%进行核算。
2.关于顶岗实习
凡由院部安排学生至校企合作单位实习的,指导教师按照实际指导天数计算工作量。各院部在实习学期开学前,将实施计划,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处存档。指导教师按照每天6课时予以核算,总数不得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时;凡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不计算课时。
3.关于小班教学
1-4人班级,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院部按照课时量60%进行排课,5-9人班级按照课时量80%进行排课,可以提前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二)开放教育
1.关于小班教学
1-9人班导学课时按每门课程4课时计算,要求完成作业辅导资料和导考资料,引导学生网上学习,国开学习网行为数据不得为零,否则扣除1课时工作量。批改作业另行计算工作量。
2.关于正常班(10人以上)教学
原则上只安排一次集中面授课,按4课时核算,进行课程学习指导。个别较难的课程须提交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增加一次面授。教师需要按要求提交《教学实施方案》、《导学方案》;加入班级QQ群与学生交流辅导,回答问题;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网上三次实时和非实时活动;期中提交《导考方案》;国开学习网登陆32天以上;国开学习网行为次数不低于500次,国开学习网发贴回贴数不低于20个,期末按要求提交教学工作小结。完成以上工作按20课时核算,否则,分项扣减课时。
3.关于批改作业和出卷
(1)全客观题目的课程作业批改,50人以下按1课时核算,51-100人按2课时核算,100以上按3课时核算。
(2)主观题作业1-3次的课程,每生按0.2课时核算;主观题作业4次以上的课程,每生按0.3课时核算。
(3)出卷每份试卷按4课时核算。
4.关于集中实践环节部分
(1)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指导和批阅,按每生0.2课时核算。指导上机社会实践,每学期30人以下按照24学时核算,31-60人按28课时核算,61人以上按32课时核算。
(2)专业责任教师工作量,每学期30人以下按10课时核算,31人以上15课时,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合班计算,不再另算。
5.关于网上教学检查奖惩
正常班课程,按期末国开学习网数据,根据教师登录天数、教师行为次数、教师发回贴数、学生人均登录天数、学生人均行为次数、学生人均发回贴数这六个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权重如下表。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A、B、C、D、E五档。
A档,综合得分排在前十名,且要求教师一学期内登录天数48天以上,行为次数4000次以上,发回贴数400个以上的课程定位A档。一共不超过10门课程,各给予5课时奖励。
E档,未达到省校对教师登录天数、行为次数、发回帖数要求的课程定为E档。E档课程各扣减1-3课时。
达到省校对教师登录天数、行为次数、发回帖数要求的其余课程,前三分之一定为B档,各奖励3课时;中间三分之一定为C档,各奖励1课时;后三分之一定为D档,不再额外奖励,也不扣减。
考核指标 |
所占权重 |
教师登录天数 |
25% |
教师行为次数 |
20% |
教师发回贴数 |
25% |
学生人均登录天数 |
10% |
学生人均行为次数 |
10% |
学生人均发回贴数 |
10% |
本方案从2019年开始执行,原核算方法与本方案有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学校。
徐州开放大学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