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文件
苏城院教务〔2019〕5号
关于做好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
各年级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点: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城院[2017]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五年制高职各年级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生的学业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学困学生,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办学点根据本通知做好相关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预警
各办学点结合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排查本办学点四、五年级各专业学生的学分完成情况,并对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城院[2017]62号)中相关要求,做好学分预警工作。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请参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11]1号)执行。
二、毕业班技能证书预警
五年制高职2019届毕业班即将进入毕业阶段,为准确掌握2019届毕业班技能证书完成情况,为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做好准备,请各办学点在做好技能证书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未按要求完成技能证书的同学提出预警。要求如下:
1、各办学点自查2019届各专业毕业班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情况,要求认真核查每个毕业生应获取的各类技能证书原件;
2、自查依据
(1)省统设专业:依据《2014级省统设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汇编》要求进行自查;如有调整的,必须有省校审批盖章的申请表。
(2)自开专业:依据2014级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岗位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进行自查。
三、做好学业预警告知和帮扶工作
各办学点应关注已受到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同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做好学业监控管理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各办学点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及时督促,确保学业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五年制高职 各年级 学业预警 通知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