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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民间借贷专项清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15:00 作者:建艺学院 字号:[ ]

 

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民间借贷

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民间借贷专项清理的通知》(徐纪办发〔202023号)要求,对我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参与违规民间借贷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清理要求

1.公职人员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名义参与过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高利转贷、违规向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借贷或放贷、通过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借贷行为获取大额回报的,无论目前是否已退出,都应如实填报个人自查登记表,详细写明参与违规民间借贷的基本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违规民间借贷指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公职人员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名义目前仍参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高利转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进行放贷、通过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借贷行为获取大额回报的,应采取合法方式立即纠正并如实报告。

二、清查对象

全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人事处85716452,郭静静)。

三、填表及报送要求

请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并签字承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520日上午10点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高职校区报送至多媒体楼二楼会议室(许正义13813482577),中职、湖北路校区报送至执纪审查室(刘海亮19951609066)。

 

附件: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民间借贷自查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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