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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新生军训工作意见
时间:2016-01-13 08:56  作者:公共教学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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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新生军训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48号)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和文明和谐校园建设,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二、军训对象

2015级全体学生。

三、承训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3089部队。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2015级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长:袁 

副组长:彭    

  员:徐良志  雒大川   单志毅   李普春    杜培恩  

闫 励        王干永   鲍宜周    由志萍

            孙文振   闫军   刘子意

领导小组下设:

军训办公室主任:彭          副主任:杜培恩

为保证军训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军训工作小组:

保障组组长:雒大川

训练组组长:彭    杜培恩    副组长:闫 军  刘子意

宣传组组长:徐良志

后勤组组长:单志毅

保卫组组长:王圣平 

场地组组长:李 

职责如下:

1、军训办公室:负责全校军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2、保障组:负责军事检阅式会场的准备及军训经费、车辆的保障等。

3、训练组:具体负责学生军训的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拟订军训实施方案,联系并落实承训部队,落实军训服装的供应;

(2)会同承训部队制定军训计划、军训教学纲要及军训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各二级学院落实;

(3)协调军训教官在校就餐、休息、交通等生活安排;

(4)负责军训期间的内外联络工作;

(5)负责军训期间的各项考核与评比活动、军训成果展、总结表彰工作。

(6)负责军训期间的医疗救护,要制定救护措施、落实常用急救器材和必备药品;安排医生在军训现场值班,及时诊治病员和处置突发事件。

宣传组:负责军训期间的新闻报道及对内外宣传。

后勤组:安排军训教官餐饮,承担军训期间学生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保卫组:检查军训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训练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技能演练工作。

场地组:提供训练场地,调整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军训的顺利进行。

五、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军训时间:从 201596日开始至918日结束。

   (二)军训内容:主要是队列训练、内务卫生整理、军体拳训练、广播体操训练、15公里步行拉练、阅兵式、分列式简单操练及光荣传统教育等。

   (三)军训方式:邀请相关部队来校,在校区内实施对新生集中进行军事训练。

    六、组织与实施

    (一)军训方队的编成:2015级三年制参训新生以学院为单位分成6个方队,五年制参训新生以学院为单位分成4个方队,三年制中职分为6个方队,方队训练由教官全面负责,班主任协助管理。

    (二)工作职责:学生军训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工处、团委组织实施。其主要工作职责分别是:学工处、团委主要负责军训计划的制定、协调军训各项工作的准备和保障,并与军训方队共同组织实施;军训教官负责军训科目的训练、考核及组织各竞赛项目的检查、评比与会操阅兵,并负责军训中的行政与安全工作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军训全过程的安全;各二级学院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军训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做好参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参训学生休息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关心承训指战员的工作和生活,保证军训顺利施训。

    (三)验收考核:组织对军训科目的验收考核,对每项考核的成绩,军训方队应认真对每个参训学生做好登记,待各项科目考核结束,由各教官将所属方队新生考核成绩汇总成册后上交校团委,并存档。

    (四)会操及阅兵方队组成:队列会操及阅兵按方队为单位,各二级学院按实际参训新生编成,对个别方队可根据学院方队数做适当调整。

七、评比表彰

在军训过程中,组织内务卫生评比,广播操评比,队列会操阅兵竞赛,评选“军训优胜方队”、“军训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广播操先进集体”“军训先进个人”。共评出“军训优胜方队”6个,“军训优秀班主任”7名、军训先进个人90人。

    八、要求

    (一)遵章守纪,服从指挥。参训的新生要充分认识军训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加军训活动,遵守军训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团结同学,奋发向上,养成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诚信的良好习惯,自觉磨练意志,甘当普通一兵,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二)严格要求,按章办事

    1.军训是学生的必修课。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参加军训。军训期间,参训新生一律不准请事假。因病残不能参加军训者,个人提交申请,经班主任和学院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附相关医院疾病证明材料,报团委审批后方可免训或半训某一军事技能训练内容,免训或半训的学生军训考核的成绩只能算及格,未参加军训的学生一律视为未完成军事教学课所有科目,不向各二级学院呈报该生军事科目成绩。

    2.患病请假规定。军训期间,参训新生患急、重病需休息者,须持医院病历和病休证明,休息一天以内的由各方队教官批准;病休一天以上的由参训教官写出报告,报校团委批准。未经批准私自休息按旷课处理,旷课超过两天的应重新进行补训。

    3.着装要求。军训期间,军训服装由学工处统一发放。参训新生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着装整洁。各二级学院应在军训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着装要求者责令其在军训前予以整改,学工处、团委在军训期间将不定时抽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加强协调,搞好保障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学生军训安全。军训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军训安全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军训各环节中的安全预防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新生在军训中反映的问题,学工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军训安全工作,要认真排查不适合参训的学生名单,要合理安排学生军训的强度,对身体不适和生病的学生要及时安排休息治疗,确保军训安全无事故。

    2.及时上报军训花名册。各二级学院在编制军训新生人员花名册时,按照班级序号和学号的顺序编成军训方队人员花名册,应注明性别和人数,开训后两天内报送校团委。

3.密切协调,主动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军训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互配合,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学生军训任务。

 

附件:2015级新生军训日程安排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办学点

                        201591


责任编辑:公共基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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