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
按照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经学校研究,定于4月15日下午3:00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由徐州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警官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加人员:南校教职工,人事处做好签到工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分管校领导请假。
2、 培训地点:南校教学楼1—11教室。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