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归档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严肃、细致的工作,也是关系到每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迎接今年七月份由市委组织部综合管理处干部档案室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的检查,现需要各部门配合收集相关档案材料,归档时间和归档材料范围如下:
一、 时间范围:
2008年度至2009年度。
二、材料范围:
(一)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材料:
1、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等;
2、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如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等;
3、任免、调动、退(离)休材料等;
4、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6、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等;
(二)需教职工个人提供的材料:
1、教职工学历学位材料:即在2008-2009年度参加学历学位提升教育并获得的毕业生登记表、各科成绩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2、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表等材料;
3、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三、收集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一般应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材料可用复印件;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清晰,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望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务必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将相关材料于2010年5月12日前收集整理好到人事处办理归档手续(凡个人材料可由本人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