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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职责


来源:学工处 作者:学工处 时间:2016-11-29 11:2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职责
一、  负责全校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案。
二、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探索适合学校学生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四、  负责制定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检查。
五、 负责学生管理文件修订、草拟,及时掌握学生管理中的新情况,调整并制定相应政策。
六、  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指导二级学院进行班主任聘任、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各类学生管理表格的制作和发放。
七、  负责学生各类证件的制作、发放和管理。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八、  负责建立健全“奖、助、贷、勤、减”的学生资助体系,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九、  负责校级学生评优、评奖组织工作,负责校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评优推荐工作。
十、  负责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违纪事实进行汇总,形成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长。协调跨学院学生违纪行为调查、处理,汇总相关处理建议,起草处理意见,根据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负责修订、印发处理决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十一、  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学生住宿安排,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公寓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十二、  负责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十三、 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体系和有效机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的建设,加强对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十四、   制定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实行毕业生就业率目标管理,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完善毕业生就业体系
十五、   负责检查并督促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执行情况。按照学校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
十六、   贯彻落实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各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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