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9-03-09 16:26 作者:开放学院 |
苏开大 教学 〔2019〕2 号
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满意度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常州、无锡、南通、徐州、淮安、宿迁开放大学: 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评估〔2018〕9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各相关单位请自行至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2018春、秋届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和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名单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抽取样本数不低于毕业生名单数的60%,并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各单位调查工作信息汇总表”上报国开分部教学处。 联系人:赵晖,联系电话:025-86265367。
附件:1.《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评估〔2018〕9号) 2.各单位调查工作信息汇总表
国开分部教学处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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