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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贸学院 作者:经贸学院 时间:2021-12-18 14:26

 

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参评2021年高职教师系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人员按以下要求报送本人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江苏开放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附件1)电子版。

2.提供《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正高级材料一式三份,副高级材料一式两份;代表作复印件(正高级3篇(部),副高级2篇(部))。

3.《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注意必须双面打印,其中“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单独打印,且不得跨页。

4.代表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至20201231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正高级要求3篇(部),副高级要求2篇(部)。鉴定时,代表作为论著的要求提供原件,代表作为论文的提供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须标注出本人论文所在行)、正文和期刊封底。

5.鉴定费按实际费用结算。

请参评人员于20211223日下班前根据要求将个人材料装袋报送组织人事处孙晴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84159074@qq.com

注: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两年内有效,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组织人事处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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