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学院首页>>教学科研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经贸学院 作者:经贸学院 时间:2020-09-02 14:32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的统一教学安排,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更好的掌握我院本学期教学运行状态,学院决定于第2周3周(9月11-916日)进行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初教学检查组,检查组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具体相关工作日程和环节安排,由学院负责通知。

 长:权红莲

副组长:马雷

  员:章冀、孙建萍、张文、盛蕾、齐春莹、孙新颖、时娜

二、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1日—9月16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教案、课件、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大纲、考勤表等。

2)教学秩序:教师有无旷课、迟到、早退、中途溜岗等情况,课堂上有无接听电话、抽烟、侮辱体罚学生情况,是否严格控制调课次数,有无擅自代课、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

3)教学能力:课堂掌控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执行能力(行动导向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4)职业教育理念: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学、做合一;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素质教育为中心,三年不断线、创新、创业教育。

5)作业布置:作业布置次数、作业量、作业批改情况。

主要观测点:教案、课件、授课计划、教研情况。

2.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情况检查:

检查内容:顶岗实习方案,学生分配表,远程指导情况。

3.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检查

1)听课:各系(部)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师教学情况安排期初检查听课,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具体要求: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教研室成员必须听本部门教师上课至少1次,并对听课结果进行认真反馈。

2)座谈会:学院举行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情况。收集并认真研究师生在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是否结合本部门的情况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合理的建议。

 

                                                                                                  经贸学院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通讯地址:徐州市湖北路68号. 邮编:22s1006. 服务邮箱:xzsqdx@126.com
Copyright @2010-5, 版权所有 徐州开放大学经贸学院 苏ICP备0501627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