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放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8 08:21   作者:后勤管理处

 

徐州开放大学文件
徐开大行发〔2017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徐州开放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制度》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开放大学

                      2017619

 

 

徐州开放大学物资设备采购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规范我校的物资设备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等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规范我校的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学校需求,做好预算,规范采购渠道。采购物资设备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精心选购。

三、采购计划和审批

(一)学校采购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二)凡采购物资需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1000元以下),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三)对于数额较大的设备或物资采购(1000元以上),必须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然后进行实施。

(四)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采购制度

(一)各类物资原则上由采购人员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二)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校领导派专业人员协同进行采购。

(三)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四)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凡需要政府集中采购的物资,必须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申报、审批工作。需要通过校内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对外公开招标。

(五)财务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工作。

五、物资采购要求

(一)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 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二)采购人员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在采购过程中要坚持勤跑多问,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三)数额较大的设备或物资采购,采购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采购前进行市场调查和了解,摸清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然后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对外公开招标。

(四)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到位后,总务处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交仓库管理员进行登记、分配使用。进而规范好学校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六、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在学校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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