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徐州市模范职工小家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徐州市模范职工之家、徐州市模范职工小家、徐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等的通知》(徐工办〔2018〕81号)精神以及名额分配标准,在广泛征求工会会员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逐级推荐的方式,经研究,拟推荐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工会小组为徐州市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2日至10月26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与纪检监察处(室)联系(联系电话:83107336)。
校工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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