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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岗位工作职责

    来源:未知 作者:工会 时间:2010-11-07 15:07

    徐州市电大工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其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并通过教代会、工代会的形式和途径,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协助校党委开展工作。
        二、配合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
        三、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有益的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关心和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奋斗,勇于开拓,推动电大事业的发展。
        四、在维护国家、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领导反映教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认真帮助解决。
        五、发挥校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教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江苏电大的发展做出贡献。
        六、筹划、安排好节日庆祝活动和工会活动日的活动,合理利用“教工之家”,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和帮助教职工陶冶情操。
        七、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关以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八、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和完善“教工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把工会建成职工信赖的“教工之家”。
        九、积极参加省教育科技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十、认真及时地完成校党委和省教育科技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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