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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务处《关于绩效、工资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时间:2025-11-13 16:17 作者:新能源与机电工程 来源:新能源与机电工程 转发财务处《关于绩效、工资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各位教职工:
现就绩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开大教职工
(一)2023年度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增核、2024年7月-2025年1月基本工资调标补发(2025年1月发放)、13月工资、2024年年终奖励性绩效剩余部分、2025年1-9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预发差额,按照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五项合计金额超出36000元部分并入工资申报纳税,均于2025年12月工资中扣缴。
(二)2024年度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增核将与2025年度奖励性绩效合计,按2026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
二、原中专教职工
(一)2023年度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增核、2024年7月-2025年1月基本工资调标补发(2025年1月发放)、2024年年终奖励性绩效,按照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三项合计金额超出36000元部分并入工资申报纳税,均于2025年12月工资中扣缴。
(二)2024年度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增核将与2025年度奖励性绩效合计,按2026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
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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