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公办高校、高职校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管理的通知》(徐财教〔2025〕27号)。该通知从预算管理、成本控制、采购规范、资产盘活、工程监管及债务防控六大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旨在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预算管理:强化全链条管控,严控预算追加。《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零基预算改革,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及其他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同时,构建“预算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资金清算”的全链条管控体系,确保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特别设立了6月、10月双节点考核机制,上年结转指标需于6月底前使用完毕,本年指标在10月底前的执行进度须达到序时进度,未达标者将面临指标收回或削减下年度预算的约束。此外,通知还强调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得新增支出,确需支出的应通过优化结构、盘活存量资金解决。
二、成本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在运行成本控制方面,《通知》对一般性支出提出了“做减法”的要求。实施“三公”经费限额管理,对违规列支的行为将按不低于违规金额扣减下年度预算。同时,严控公务接待范围与标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自有车辆能够保障的情况下,不得租赁使用社会车辆。此外,所有差旅活动实行事前审批,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出差和变相旅游;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按标准列支,禁止安排无关支出,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也需严格按规定单独编报预算,并从严审核。
三、采购管理:坚持公平竞争,严防采购风险。在采购管理领域,《通知》强调“无预算不采购、未批准不执行”的原则。要求各学校精准编制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同时,规范采购流程,坚持公平竞争,破除贸易壁垒,全面公开采购信息。此外,还要求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内控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在关键环节设置内控措施并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严防采购风险。
四、资产与工程管理:存量优先,严控新校区建设。在资产与工程管理方面,《通知》提出新增资产配置应遵循“存量优先”的原则。对已有超标准、超数量配置同类资产的学校,将严格限制新增配置,优先通过资产调剂、租赁等方式满足需求。同时,要求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的实物盘点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在工程建设方面,需规范项目论证、审批及招标流程,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与概预算管理。对于新校区建设,需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并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凡评估论证为财力不能承受的或存在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五、债务防控: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完善全流程机制。在债务防控方面,《通知》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融资与担保审批程序。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融资或者提供担保,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替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或者提供担保。同时,对于政府专项债的管理,将完善“借、用、管、还”全流程机制,科学制定还款计划,并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偿债资金以确保按时偿还本息。此外,还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和实际偿还能力合理控制专项债规模,确保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相适应。
此次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市财政局对市属公办高校、高职校的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各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未来,市财政局将继续关注市属公办高校及高职校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推动徐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多力量。